从昨日起,《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市新建的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将从今年汛期前开始向社会发布雷电预警信息。
有关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对灾害风险分布和发生规律的影响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雷电等灾害发生的频率
和强度将会增加。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气象局副局长杨文介绍说,《办法》的创新点在于,昆明在全省首次提出设立雷击风险评估制度,纳入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确保公共安全。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据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据杨文介绍,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自去年开始,已在全市布设5个大气电场仪和1个闪电定位仪,建立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市气象局将从今年6月汛期前开始,结合其他气象要素,像报天气预报一样向市民发布雷电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