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昆明旅游 | 丽江旅游 | 大理旅游 | 香格里拉旅游 | 西双版纳旅游 | 腾冲旅游 | 美景图库 | 云南会议 | 旅游线路 | 云南旅游 | 留言板 |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火星
联系电话:0871--6356310
传真:0871-6356312
电子邮件:hqly88@126.com
您现在的位置: UU云南旅游网 >> 昆明旅游 >> 昆明旅游新闻 >> 文章正文

昆明3年内居民用水完成“一户一表”

作者:云南旅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昆明是全国14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市政府近日颁发《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城市节水突出“一升、一降、一调、一改、一保”“五个一”工程和措施,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前,必须编制节约用水措施方案,不合格的将被规划、建设、房管部门一律“亮红灯”;“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

  要求——限制高耗水产业

  实施意见明确,提高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率,通过严格执行超计划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促进各非居民用水单位节水。对已完成一表一户、改表出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限制高耗水产业的发展,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实行《排污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

  措施——突出“五个一”工程

  “一升”:再生水利用率提升到20%以上。对已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增加深度处理和消毒设施,达到国家再生水利用相应水质标准后主要用于城区河道、公园等的生态环境补充用水和市政绿化用水,并通过铺设供水管网回用于周边临近单位、居住小区的绿化、景观和冲厕用水,到2010年底处理能力达到6.3万立方米/日以上。

  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项目应当同期配套或补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每年新增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城市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理能力2010年底达6.51万立方米/日以上。

  “一降”:降低公共管网漏损率五个百分点。提高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加大对各种损坏城市供水管网行为的处罚力度,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应避免造成供水管网漏损。采取工程措施,对老化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到“十一五”末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五个百分点。

  “一调”: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价基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降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基数,通过阶梯水价的全面实施,促使居民用水户使用更换节水型马桶或水箱配件。

  “一改”:改造更换非节水型马桶水箱配件和其它节水型器具。新建工程项目必须使用一次性冲洗水量在6升及以下的马桶及其它节水型器具。对机关、学校、宾馆、饭店、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用水单位的非节水型马桶和其它非节水型器具强制改造,降低用水量。

  “一保”: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提高主城建成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率和供水保障率。主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开凿水温在25℃以下的地下水井,在城市公共供管网到达并正常供水的区域封停地下水井。调整地热水、矿泉水税费标准,促进地热水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

  政策——“三不同时”不办产权证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前,必须编制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并通过审查。未通过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水设施未同期设计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竣工时,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或节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等证照和相关手续。

  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有补助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对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项目补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单位或住宅小区,按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其中:对单位(含企业)建设的给予单位30%以内补助、对产权分散的无主管部门的住宅小区建设的给予投资主体40%以内补助;对在住宅小区和单位内建设并正常使用的非经营性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回用水水质达到国家再生水相应水质标准和计量设施完善的基础上,按实际回用水量给予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0.7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回用补助。

  实行用水器具认证制

  加大城市节水执法稽查力度,对各种违反节水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的园林、绿化、景观、洗车、环卫及建设施工等,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再生水。有关部门将加强对用水器具生产环节、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禁止销售高耗水、淘汰型用水器具;实行用水器具认证制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节水型用水器具名录”和“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名录”。

  目标——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140升/人·日

  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各项考核标准和要求,到“十一五”末基本达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五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国家140升/人·日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城市供水管网到达并正常供水的区域必须封停地下水井;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Google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申明 评论内容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线路推荐
    · ·
    · ·
    · ·
    · ·
    热门点击

    关于我们 | 品质保证 | 联系我们 | 报名参团办法 | 支付方式 | 监督投诉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云南旅游网欢迎您到云南丽江旅游,我们为您提供昆明旅游详细信息,昆明旅游景点,昆明酒店客栈,昆明景点图片,昆明旅游线路,昆明旅游门票价格等资讯服务!  [admin  2007年3月3日]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理:王先生
    联系电话:0871-6356310 6356312 传真:0871-6356312 手机:13888441750
    QQ: 582120336 电子邮件: hqly88@126.com
    地 址:云南昆明市北京路99号云南印象城昆明国旅4楼445号
    滇ICP备06006921号 | 许可证号:L-YN-GJ00002 RSS